摘要
新中国初期,党政部门囿于当时通货膨胀尚未完全消解,为保证国家财政和民众生活的正常运转,采取了以实物为核心的本位制度,并主要体现在国家财政预结算和折实公债、折实储蓄、折实工资等方面。对实物本位货币核算体系的运用是新中国在破旧立新之际的一项适应性制度创新,是现代国家财政制度的独创。其既是对民主革命时期根据地、解放区实物核算实践的继承与发展,也是对其时通货膨胀严重、一元化货币市场尚未建立的主动适应,更是对公粮的实物属性和人民币的实物本位属性优势的发挥。随着统一财经工作的推进、人民币币值稳定、一元化货币市场的建立,实物本位让位于人民币本位,实物本位货币核算体系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出处
《人文杂志》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28-140,共13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新中国工人工资制度的理论探索与实践研究(1949—1966年)”(22YJC770028)
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高水平人才体系培育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化道路选择与变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