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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征税决定不服必须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从一起行政复议案件看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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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基本案情申请人:某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被申请人:某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2022年3月9日,区局向某公司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确认其应补缴土地增值税6526.66万元,并责令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2022年4月26日,某公司不服上述征税决定,向某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作者 张军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24年第3期64-67,共4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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