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互联网、人工智能的高速发展,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个人敏感信息具有与人身和财产紧密的关联性,有必要将个人信息进行区分,分为敏感个人信息和一般信息。敏感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应当是在原有法律的基本规定内进行调整,取消现有的规范对涉及敏感个人信息的分级保护的规定,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行为侵犯方式进行完善,对敏感个人信息进行非法收取、出售等行为的起刑点进行调整。
出处
《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
2024年第5期83-85,共3页
Price Supervision and Anti-Monopoly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