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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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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集体土地经依法征收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转发的土地征收批准文件中,应明确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其他情形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的,要及时组织有关农民集体申请办理登记。
出处 《湖南农业》 2024年第5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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