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权力。地方人大开展的拟任命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任职陈述等,深化了任免权的内容、程序和制度机制,对于增强“两官”即法官、检察官的人大意识、接受监督的意识收效是显著的,监督的作用也是明显的,但任命之后的监督相对薄弱。在坚持党的领导、党管干部的前提下,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尝试开展了“两官”履职工作评议,促进“两官”依法用权、公正司法、担当作为,对守正创新、积极探索加强人大任命干部任后监督,助力地方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很有意义的。
出处
《人大研究》
2024年第4期1-1,共1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