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责令改正作为行政命令的一种形式,是行政机关依法命令行政相对人在合理期限内消除违法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使其恢复到合法状态。实务中,责令改正呈现规范内容不够明确、执法程序不够完善、救济途径不够多元等现状,导致行政相对人无法正确理解责令改正的要求,司法审查缺乏参照标准。为此,应通过进一步明确责令改正的立法规范、完善责令改正的执法程序以及拓展责令改正的救济途径等多项措施弥补现有不足。
出处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24年第2期87-91,共5页
Journal of Shanxi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
基金
安徽省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和思想政治能力提升计划重点项目(sztsjh-2023-6-18)
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2022sxzzjy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