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5年《能源政策法案》指示辐射源防护和安保工作组评估并提供与美国辐射源安全相关的建议,使其免受潜在的恐怖主义威胁,包括破坏、盗窃或在放射性扩散装置(RDD)中使用辐射源的行为。该工作组由来自14个联邦机构和一个州组织的独立专家组成,由美国核管理委员会(NRC)担任主席。独立工作组成员代表了在辐射源控制的各个方面拥有广泛权力的机构,包括监管、安全、情报和国际活动。该立法还规定,在颁布后1年内,此后不少于每4年,向美国国会和总统提交包含建议的报告,包括适当的监管和立法改革建议。2006年8月15日,工作组向总统和国会提交了第一份报告。工作组分别于2010年、2014年和2018提交了后续报告。
出处
《辐射防护通讯》
2024年第2期37-38,共2页
Radiation Protection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