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安全法律实施是国家安全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国家安全治理的成效和国家安全能力的提升。实践中,国家安全法律实施的依据和机构都比较分散,这既与国家安全内涵的变迁有关,也与党和国家机构的职责调整相关,还和国家安全问题衍生性的特征相关。国家安全法律实施依据和机构的分散不利于系统判断国家安全风险、形成应对国家安全风险的执法合力。总体国家安全观视域下,国家安全法律实施的目标、主体和方式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要求国家安全法律实施从分散迈向系统,形成应对国家安全风险的执法合力。为此,总体国家安全观视域下国家安全法律的实施,一要更新观念,二要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统筹下更新实施制度和机制。
出处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38-48,共11页
Journal of Fujian Police Colleg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的体系建设与实施措施研究”(20&ZD190)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院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家安全智库建设研究”(YJJG20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