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贵州省黔东南“八仙”器乐,是从唐代李世民时期就流传并至今只用于民间礼俗活动中,只在特定时间、场合演奏的民间器乐合奏形式。它植根于民间,以其独特的审美价值和实用价值满足着当地人民的精神需求和物质需求。面对音乐文化日益被“同化”和“西化”的现状,我们应该发掘和记录在锦屏县流传了两千多年的民族民间音乐元素,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立足新的发展阶段,激发优秀传统乡土文化的活力,为乡村文化振兴提供新的音乐文化素材。
出处
《戏剧之家》
2024年第12期98-10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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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23年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黔东南‘八仙’器乐在乡村文化振兴中的应用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GZLCLH-2023-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