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科制度不仅仅是我国独有,西方国家均有相关的前科制度。但是西方国家对于前科的法律制度更加完备,规定前科的同时也规定了前科消灭,使得前科制度从产生到消灭的制度更完备。目前我国的类似制度只有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但是并不是彻底的前科消灭制度。在法学等领域中,前科消灭的制度的存续有着很深刻的理论根基和正当性依据,无论是从刑法学角度的罪刑相适应原则还是法理学中的公平正义理念,亦及犯罪学、恢复性司法的相关理论,都可以寻觅前科消灭制度的法理依据。
出处
《统计与管理》
2022年第9期118-123,共6页
Statistics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