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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吨王”入刑为治超开出一剂“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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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全国首例“百吨王”入刑案件在金华宣判。被告人俞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其行为构成危险作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俞某系某渣土运输公司实际负责人,该公司因其所属车辆超载,于2023年12月5日被永康市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该公司未根据要求于2023年12月8日之前完成整改。
作者 吴茜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物流与采购》 2024年第9期25-26,共2页 China Logistics & Purcha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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