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经济时代下我国平台经济得到快速发展,技术的不断革新使得部分平台优势越发显著,对市场竞争秩序产生重要影响。在面对反垄断监管问题时,欧盟《数字市场法》以守门人制度为核心调整机制。通过分析该法案表述其立法动因与我国反垄断监管执法的问题高度重合,尤其是针对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多发、反垄断法应对新型垄断形式适应性不强和反垄断执法的事后监管效果有限的同时,与我国反垄断法通过对守门人制度的转化适用,在反垄断监管时可以采用加重大型平台的责任和义务、完善反垄断监管分析框架和实施反垄断事前监管模式。
出处
《经济导刊》
2024年第2期48-55,共8页
Economic H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