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引论舞蹈影像(screen dance)是一种融合舞蹈编排和电影技术的混合艺术形式。其颇为常见的实践类型是将舞台作品影像化,即让源自舞台的舞蹈“转现”于屏幕。晚近以来,在文化“媒介化”趋势影响下,舞台作品影像化愈益受到业界和大众瞩目。但它并非一种新兴的艺术实践,国人早在20世纪50—70年代便已见证一系列卓越舞台作品的影像化改编或“转译”,如《宝莲灯》《小刀会》《红色娘子军》《白毛女》等。然而,此类艺术创作长期处于暧昧而散在的状态,缺乏明确的命名和定位,且容易给人以某种“依附”的印象——屏幕从属于舞台,后者是本真与始源,前者是拟像与异延。
出处
《文艺争鸣》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94-197,共4页
基金
2023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舞蹈‘民族形式’建构的历程与逻辑研究(1940—1970年代)”(项目编号:2023C9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