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先王”“后王”的问题上,孟子主张“法先王”,而荀子主张既“法先王”又“法后王”。从儒学发展的内在理路来看,孟荀的这种思想差别,是其仁学和礼学的奠基观念不同使然。前者言“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后者说“先王制礼义以分之”。相较于孟子“先王”论所表现的心性化特点和理想主义色彩,荀子“先王”论之一大贡献在于,对建构人群秩序的“礼”的起源,做了历史的解释和理智的分析。如果说,荀子的“法先王”对应的是其所认识到的“礼之起源”的一般性原理,那么,他的“法后王”则对应的是其所认识到“礼之损益”的具体性原理。孟子之“法先王”,是要坚决守护儒家王道仁政政治理想的神圣和纯粹。荀子之“法先王”与“法后王”,一方面要捍卫儒家王道礼治的政治理想,另一方面又注重将之融入现实政治,以强化其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51-58,共8页
Social Science Front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3BZX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