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商直播从2016年的初步性探索到如今的爆发式增长,直播带货已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展现出我国经济的韧性和新兴消费活力。然而,由于缺乏明确的监管框架,在电商直播带货蓬勃发展的同时,虚假宣传、欺诈行为、流量造假等问题频发。电商直播带货具有传播性、媒介性、营销性、说服性等广告属性,明晰电商直播带货相对于常规商业广告的特殊性,对广告监管具有指导性意义。在广告监管层面,存在着监测技术有限、立法系统混乱,监管主体失衡等问题。基于此,从数智赋能广告监测、规范法律体系建设、塑造积极的主体意识三点提出纾解策略,以期提升对于电商直播带货广告监管的回应能力,完善其公共服务功能。
出处
《现代广告》
2024年第6期45-53,共9页
Modern Advertis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