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虽然我国法律对女职工权益保护作出了系统完善的规定,但现实中“她权益”遭受侵害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如工作场所受到性骚扰、求职应聘遭遇性别歧视、“三期”女工被变相降薪甚至违法辞退及维权渠道不畅,等等。本文通过以下案例启示广大女性劳动者,在自身权益被侵害时应正确运用法律武器说“不”。治理性骚扰,用人单位规制体系不可或缺[案例]小芳大学毕业后入职一家公司,因长相出众很快引起了部门经理的注意。该经理多次向小芳表达好感,在被明确拒绝的情况下,依然不断言行挑逗并不定时发送色情信息,不堪其扰的小芳果断向公安机关报警。经查实,公司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了与该部门经理的劳动合同关系。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24年第2期9-10,共2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