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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量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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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量的符号一般为单个字母,并一律采用斜体(pH例外)。必要时,可在量符号上附加角标。2.在表达量值时,在公式、图、表和文字叙述中,一律使用单位的国际符号,且均用正体。3.不可修饰单位符号,如:加缩写点、角标、复数形式。4.在图和表中,特定单位表示量的数值时,用量与单位相比形式,如:L/m,m/kg,c_(B)/(mol·dm^(-3))。
出处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学报》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26-26,共1页 Proceedings of the CSU-EP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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