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震慑生产经营单位主动强化安全法治意识,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区多地持续通报典型行政处罚案例。案例一:贺州市公会新路加油站违反操作规程作业案2023年11月7日,贺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依法对贺州市公会新路加油站(普通合伙)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存在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行为(抽查2023年11月4日罐区视频监控记录,发现8时31分左右从柴油储罐量油孔处进行柴油卸油,且未进行静电接地)。
出处
《安全生产与监督》
2024年第1期53-54,共2页
Work Safety & Super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