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的最新阐释,具有不同于西方民主的独特优势。村民自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能够充分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优势。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既保证村民民主权利的全链条,也保证民主领域的全覆盖;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真实性,引导农村民生建设以村民需求为出发点、以村民利益为落脚点,促进民生更新升级;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管用性,党的领导、协商民主、法治保障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独有特征,都成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有力的“助推器”。
出处
《世纪桥》
2024年第5期118-120,共3页
Bridge of Centu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