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以收获量“担”为标准分田的前提下,“抽多补少”的目的是实现各人田地收获量一致,“抽肥补瘦”的目的则是调整田地的类型、远近、大小(最主要)。自报土地以原耕为基础“抽多补少”的初始政策,赋予了地主、富农土地好坏决定权和土地优先选择权,构成该政策与生俱来的缺陷。为取消地主、富农所具有的特权,“抽肥补瘦”原则逐渐出现。此外,分田需要的公平、稳定与收获量数据不实、变动不居之间的矛盾,促成分田标准“担”逐渐成为一种衡量标准,与实际收获量渐行渐远,为固定分配与避免反复分田创造了条件。
出处
《党史研究与教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80-90,共11页
CPC History Research and Teac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