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4年2月27日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市场监管局,各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管局:《江西省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市场监管局2023年第十八次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督促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4年第7期31-33,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