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感作为法官在逻辑思维和经验思维之外的第三只眼,对司法裁判具有重要意义。结合契诃夫的小说《变色龙》,通过对奥丘梅洛夫的法感结构进行心理分析,揭示出主观法感的一般原理:一个健康的“法官法感”的内部构造,应该是一个——从法教义学情感向法伦理学情感、再从法伦理学情感向法生态学情感不断超越的——建构过程。法感的形成不仅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还是一个知行合一的过程,更是法学教学中“课程思政”的题中应有之义。
出处
《法律与伦理》
2023年第2期89-104,共16页
Law and Ethics
基金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2023年度学术型研究生专项科研基金课题(2023LAW01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