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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设立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的批复(国函〔2024〕40号)

Official Reply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Erenhot-Zamin Uud Economic Cooperation Zone between China and Mongo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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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商务部:你们《关于设立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的请示》(商资发〔2024〕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设立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合作区中方区域面积9.03平方公里,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中蒙边境公路口岸西北侧,四至范围为:东至公路口岸货运通道70米,南至边防部队网围栏。
作者
机构地区 国务院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24年第10期22-23,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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