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商务部:你们《关于设立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的请示》(商资发〔2024〕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设立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合作区中方区域面积9.03平方公里,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中蒙边境公路口岸西北侧,四至范围为:东至公路口岸货运通道70米,南至边防部队网围栏。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24年第10期22-23,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