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因交易需要而生的金融产品基于与商事行为的密切关联,而具备了统一纳入商事登记范畴的基础条件。虽然目前金融产品因其特殊的专业性质归属于不同的登记机构,但就发展趋势而言,统一规则与登记平台的建立已具备一定的基础。2021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条例》将众多分散的立法统合为一部行政法规,将优化登记机关职能与意思自治和商事效率的理念相融合,以提升登记机关的服务效率和登记便利化为目标,标志着我国商事登记制度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出处
《中国银行业》
2024年第4期36-39,共4页
China Ban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