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小微企业占据了我国企业的绝大多数,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微企业由于抗风险能力弱,当自身出现违法行为,面对刑事处罚往往会出现困境甚至消亡。目前检察机关主导的涉案企业“事后合规”换取宽大处理的探索给了此类企业“重生”的机会,“事后合规”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企业构建“事前合规”体系,有助于节省司法资源,助力企业的长期发展。中小微企业“事前合规”的建设存在缺乏官方指引、缺少可复制的经验、缺失合规的激励举措以及企业能力不足的困境。通过多个社会主体共同参与、企业负责人的重视、引入“法务+内控+合规”机制、以专项合规为基础推动系统合规的建设等,可为中小微企业“事前合规”建设纾困解难。
出处
《大陆桥视野》
2024年第5期61-6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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