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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保护需明确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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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多年来,国家对各类文化遗产的保护不可谓不重视,但对遗产的破坏却依然系统性地发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破坏责任无法认定。无法认定必然责任不清,基于责任的监督、奖惩也就无从谈起。之所以会出现破坏力量与保护力量的不对称,很大程度是因为“破坏遗产的获益者是具体对象,但破坏代价的承担者却是抽象的社会”。
作者 赵燕菁
出处 《北京规划建设》 2024年第2期171-172,共2页 Beijing Planning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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