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存在论刑法体系向价值论刑法体系的演变是世界刑法理论发展的潮流。犯罪论体系应遵守先事实后价值的认识规律,合理安排违法性判断顺序。以规范价值为主要内涵,将非规范价值的判断控制在合理区间,确保刑法顺利发挥人权保障功能。从价值判断、预防必要性角度进行责任归结是刑事责任论的实质内容。刑事责任论是犯罪论与刑罚论的中介,从目的性价值理论角度理解可以更好发挥连接作用,从而构建合理的罪刑关系,贯彻罪—责—刑刑法体系。
作者
孙常啸
马松建
Sun Changxiao;Ma Songjian
出处
《绥化学院学报》
2024年第5期35-37,共3页
Journal of Suihua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