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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权学生自改、互改,焕发习作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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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文教学是小学阶段语文学习的重难点,在检验、评价学习效果的批改环节,不少语文教师习惯了耗时费力的精批细改,由自己给出对作文的意见。这一方式的益处在于教师有较强的掌控感,认为学生对照意见,之后写作文就有了尺度和方向,但弊端同样明显,实践中意见容易流于形式,哪怕是对较有针对性的批语,学生的接受和理解程度也难以达到预期。针对教师集中批改存在的此类问题,《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在第二学段就提出让学生学习修改习作中有明显错误的词句,第三学段则修改自己的习作,并主动与他人交换修改,持续强化了让学生自改、互改习作的价值和主张。
作者 姜春华
出处 《云南教育(小学教师)》 2024年第3期19-20,共2页 Journal of Yunnan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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