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扎免采木公司的建立过程经历了由日俄共同开发大兴安岭一带林区到中日俄三方合办公司的过程。公司成立之前,日方趁俄商谢夫谦克兄弟商会经营大兴安岭一带林场面临困难之际,意图投资大兴安岭一带林场,严重损害了中国林权,中方依据既有约章据理力争,并派遣军队要求日方中止投资,但是未取得成功。为了防止更多林权外溢,中方采取加入合办的方式与日俄两国共同成立扎免采木公司,在公司的经营过程中,中方就资金投入问题与“满铁”展开了交涉,迫使“满铁”做出让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中国林权,扎免采木公司的三方“合办”问题生动再现了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的林权维护过程。
出处
《黑龙江史志》
2023年第8期72-76,共5页
Historical Records of Heilongj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