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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出应收款背后的猫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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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应收款科目核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非成员之间发生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如因销售库存物资、提供劳务应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利息等。应收款属于流动资产,由于没有实物形式,隐蔽性较强,不易被人察觉,往往是造假的易发处。下面,笔者结合审计工作中的案例来分析应收款背后的猫腻。
作者 魏涛
出处 《农村财务会计》 2024年第6期30-33,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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