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是一个多方位不断发展的过程,需要整个检察系统、全体检察人员共同不懈努力才能实现。在这个过程中,法律监督理念的更新是前提和先导,组织领导能力的提升、检察业务能力的提高、高科技手段的应用,既是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法律监督高质效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检察机关应当在这些方面多措并举、持续发力,以不断提升和拓展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综合素能,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不断作出新贡献。
出处
《人民检察》
2024年第8期17-21,共5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