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长三角(宣城)产业合作区的请示》(宣政[2023]6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依托安徽广德经济开发区、安徽郎溪经济开发区、安徽宣城宣州经济开发区设立长三角(宣城)产业合作区,统一加挂长三角(宣城)产业合作区牌子,请按有关规定办理。支持通过整合周边可开发资源等方式,依法依规对上述开发区开展调(扩)区。
出处
《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4年第1期34-35,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Anhui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