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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守护好小区业主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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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区广告收入、停车场收费、场地租金等公共收益,依法归全体业主所有,是全体业主的共同资产。小区公共收益,不能成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小金库”,应当让广大业主当家做主,管好、用好这笔钱。现实中,很多小区将公共设施委托给物业公司经营管理,业主并不直接参与。信息不对称,导致很多业主不知道公共收益有多少、具体花在哪儿,一些物业公司借此蚕食公共收益,侵犯了广大业主的合法利益。
作者 陈耘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宁波经济(财经视点)》 2024年第5期38-38,共1页 Ningbo Economy(Finance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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