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税务总局出台“反向开票”有关规定——打通以旧换新税务堵点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长期困扰资源回收企业的“第一张票”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为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打通以旧换新税务堵点。从事社会化资源回收的前端自然人往往采用“不带票销售”方式将报废产品销售给资源回收企业,资源回收企业缺少“第一张票”,既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也难以获取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成本费用的凭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若开具专用发票,在‘征扣税一致’原则下,实行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抵扣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增值税抵扣链条进一步畅通,其购进支出还可据此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若开具普通发票,也可作为资源回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从而解决成本税前列支堵点问题。”
作者 董碧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财会学习》 2024年第16期I0003-I0003,共1页 Accounting Learning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