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由”是浪漫主义文学的思想核心,浪漫派张扬的“情感自由”乃此种“自由”观念的表现形态之一,体现了人的感性主体的觉醒,也表现了浪漫主义对西方现代文明和理性主义的反叛。浪漫派视人的心灵为照亮真理之路的灯塔,而不只是对现实的机械反映;认为文学不仅仅是对客观外在世界的反映,更是对主观内心世界的表现。于是,浪漫主义文学疏离了此前主导西方文坛2000多年的“摹仿论”,转而倡导文学“表现论”。此外,浪漫主义的“艺术自由”“艺术自治”“非功利性”等文学观念表现出了审美现代性取向,浪漫主义也由此达成了与19世纪末西方诸文学流派、20世纪现代主义文学之人文与审美的血脉勾连,表征了西方文学史发展的现代转型。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90-100,共11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9世纪欧洲文学与科学关系研究”(项目编号:23&ZD30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