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司法实践中,涉土地经营权纠纷问题频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2023年间的司法判例显示,土地经营权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地界不清、土地权属紊乱等历史因素,土地收益增加以及纠纷解决机制不完善的现实因素等。从检察能动履职促进土地经营权纠纷长效化解角度出发,检察机关应积极融入社会治理,通过推动完善土地流转配套保障机制进行源头预防、强化调解和仲裁等非诉机制化解纠纷、加强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等,助力构建土地经营权纠纷诉源治理路径,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振兴战略总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4年第5期23-26,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基金
第十一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立项重点课题“检察机关推进诉源治理机制研究”(GJ2023A0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