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的检察监督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用人单位不及时为新入职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补缴工伤保险费情形下,双方往往会就伤残待遇和医疗费的赔付问题产生纠纷。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补缴型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时,应重点厘清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赔付主体及赔付标准,明确医疗费用的赔付主体,依托检法协作、一体履职工作机制尽快解决纠纷,实现精准监督解决法律适用难题。对于检察机关进一步履职,应在坚持最大限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探索做好民事检察和解,力促劳动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诉源治理,助力构建良性劳动关系,努力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4年第6期43-47,共5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