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公司法下,“夫妻公司”中男方为董事、女方为监事或经理的权力制衡格局将被打破。但作为持股的女方,完全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来实现创新性的制衡。即使在一般的有限公司,也可以通过董事会的创新设置等,实现新的权力平衡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后,中间历经四次修正、两次修订,其中实质性修订发生于2005年与2023年。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公司法,共计266条,相比2018年公司法增加了48个条文,且实质性修订112个条文。
出处
《董事会》
2024年第4期39-45,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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