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标枪运动员的训练应以发展快速力量(即爆发力)为主,投掷力量的训练应与技术紧密结合,标枪运动员的专项力量训练应遵守循序渐进原则,选择正确的专项力量训练手段,贯穿到整个训练计划中,从而达到提高专项成绩的效果。标枪是投掷项目中最轻的器械,器械的出手速度成为决定运动成绩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器械出手初速度又取决于投掷力量大小和整体动作速度。在爆发力的影响因素中,专项力量起主导因素,标枪运动员的训练需以身体素质全面发展为基础,仅依靠技术是完全不够的。没有很好的身体素质水平,特别是专项力量素质很难获得最大的出手速度。
出处
《田径》
2024年第6期39-41,共3页
Track and Fie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