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佛典中一则佛陀奏乐的公案引起我们对佛教音乐意蕴的追问,通过对佛陀音乐修养、音乐观的探讨,可以知道佛陀对音乐的真实态度是批判与肯定、禁与用的辩证统一,并反映在教理和戒律中,而执于任何一端都不能代表佛陀的本怀。在了解佛陀的音乐辩证法后,便可理解佛陀奏乐的真义,这就是以智慧、慈悲为导,以歌舞伎乐作现身说法、以音乐作度生之善巧方便,这一传统在践行菩萨道的北传佛教中得到了继承和发扬。
作者
周钟
刘舒怡
Zhou Zhong;Liu Shuyi
出处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9-23,共5页
Journal of Nanjing Arts Institute:Music & Performance
基金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佛教中国化视阈下的汉传梵呗艺术史书写”(项目编号:23BZJ003)
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当代美育对传统乐教资源的继承和转化研究”(项目编号:20YJC760142)
2024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资助项目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