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社会保险保障中心、财政审计局,各区教委,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各职业学校,各有关单位:为探索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支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障职业学校实习学生(以下称实习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4年第16期6-10,共5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