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国动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综合执法局,机关各处、各事业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新增3项行政处罚职权,在《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修订稿)》的基础上,修订形成《北京市人民防空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将新增3项行政处罚职权纳入其中,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4年第17期45-87,共4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