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空间认同是主体对自我以及自我生存状态的确证,而空间承认是对空间主体间生存结构的确认。空间认同是城市空间正义理论建构的前提,空间承认是城市空间正义建构的基础。从空间认同到空间承认的转向反映了主体性到主体间性的转换,这种转换并不是简单的自然演化过程,主体的生存状态其实一直被主体间性所建构,二者之间具有深刻的关联性。空间认同的确立需要得到他者的承认,他者承认内在的动力来源于主体自身的需求。这种相互影响、相互建构也就成为城市空间正义的生成逻辑。
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72-179,共8页
Seeker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特色城市化进程中的色彩伦理建构及应用研究”(项目编号:23BZX092)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于‘承认’的城市空间正义及实现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8CZX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