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01国家药监局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4月2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2024年第50号)》,其中明确指出,对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实施分类管理,允许部分符合条件的普通化妆品提交安全评估基本结论,安全评估报告由化妆品企业存档备查。在2025年5月1日前,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时仍可以提交符合《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要求的简化版安全评估报告。
出处
《中国化妆品》
2024年第3期8-9,共2页
China Cosmetics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