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沿着“类人”与“类物”两个方向发展,以不同形态嵌入新闻传播业的内容生产、分发、呈现和核查全流程。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信息聚合和产出能力使其成为内容生产主体,推动信息分发从个性化走向定制化、内容呈现的体验化转向以及“AI治理AI”模式发展。同时,人工智能的创新采纳带来新闻传播行业焦虑,引发数字信任危机、平台权力扩张、现实映射能力弱化、治理失灵等风险。聚焦个人隐私与版权保护,警惕深度伪造滥用,探究“AI治理AI”新模式,坚持人本主义,是生成式人工智能风险治理的关键。
出处
《青年记者》
2024年第6期4-13,共10页
Youth Journalist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提升面对重大突发风险事件的媒介化治理能力研究”(批准号:21&ZD317)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