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墨家“兼爱”原为一种基于“义”的“无私却有差之遍爱”。其与儒家仁爱之区别不在于关爱的“分量或次序”上有无差等,而在于是否立基“亲亲”以及是否蕴含私爱之倾向。学界之所以长期将其误解为“爱无差等”,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对《墨子》文本的误读,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第一,未能准确理解“兼”与“兼爱”的字词义涵,将“合并”与“普遍之爱”的本义误解为“平等”与“平等之爱”。第二,未能恰当把握“兼爱”的思想缘起,将其所针砭的极端自私之“别爱”淆同于儒家式的“差等之爱”。第三,未能充分认识“兼爱”的实施标准,将其所一贯遵循的基于“义”的无私却有差之遍爱错当作后期墨家“爱无差等”的变型。第四,未能深入分析“兼爱”的理论依据,将其所效法的天志与圣王之“普遍爱人”混漫于“平等爱人”。第五,未能审慎辨明“兼爱”的具体表述,不仅将有关“兼爱”的语句误解为“爱无差等”,甚至将与“兼爱”无关而为墨家所批判的观点也视为墨家之“爱无差等”主张。
出处
《哲学动态》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63-73,共11页
Philosophical Tre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