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程序空转,即实质上同一个纠纷需要多种诉讼、多次诉讼、多个审级才能解决甚至未能解决,这是当前行政诉讼制度面临的严峻问题。为使争议得到实质性解决,需要改进立案工作,注重通过依法判决来定分止争。法院在积极大胆受案、切实保护诉权的同时,宜厘清民行关系,分流诉讼渠道,规制过度诉讼,排除诉讼泡沫,改进立案方式,合并同类诉讼。在坚持全面审查的基础上,法院判决应当根据诉讼类型,回应诉讼请求,明确判决内容,避免判不对题、空泛无当。二审、再审需加强监督,最高人民法院需更好择案而审。实质性解决争议要求进一步树立司法权威,修改不适宜的司法解释,探索引入“‘案/件’比”评估方法。
出处
《中国法律评论》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53-69,共17页
China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