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以S集团“火炬项目”为例,探讨其通过“合作生产运营模式”,做实S集团的实质,同时通过将国外的部分知识产权转移给S集团,由后者在此基础上持续投入研发支出以及集中建设研发团队,最终获取新的知识产权,并增强中国在核心业务的本土研发能力。此外,S集团通过与境外等区域购销中心的交易集中,提升在S集团全球业务模式中的地位和作用。“火炬项目”使S集团拥有了研发、生产及供应链管理等多方面的总部功能实体化,同时确保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2024年第12期76-80,85,共6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