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案例研究发现,在同一家非上市公司中,激励对象在不同的股权激励方案下获得的实际利益各不相同,但目前的估值方法却对股份支付费用的估值结果相同,这与股份支付的本质相左。为解决这个问题,本文提出了考虑低价授予激励对象权益工具对非上市公司授予日公司股票公允价值的影响的修正模型,以更能准确地反映《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内涵和股份支付的本质。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1期40-43,共4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2023年度浙江省会计学会会计科研课题“非上市公司股份支付费用现行估量做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