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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这也是一部哲学史》中作为“自我理解”的哲学思想——以历史唯物主义和阿佩尔商谈理论为背景

Habermas's Idea of Philosophy as“Self-Understanding”in This Too a History of Philosophy against the Background of Historical Materialism and Apel's Theory of Disco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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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哈贝马斯的《这也是一部哲学史》(2019),脱离“为对世界和自我的理性理解做出贡献的那种自我指涉关系”,哲学就会“屈从于一种科学主义的自我误解”,并因此放弃“适合它自身的东西”。在1960-1980年代的出版作品中,哈贝马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对类历史的自我反思”的观点。在这一时期,他关于类历史的规范性发展逻辑定理是他对哲学的历史作用所作理解的关键部分。不过,在《在事实与规范之间》(1992)中,他处理的是这个定理中的核心方法论问题:一种规范性发展逻辑既不能立足于从开始就固定下来的历史目的论,也不能从那些“成功传统的应急池”中得出。在《这也是一部哲学史》中,哈贝马斯从一个缓和版本的历史唯物主义中接受了对类历史进行自我反思的观点,并将规范性发展逻辑定理还原为其在经验上可展示的内容。对哈贝马斯在《在事实与规范之间》中所处理的这个定理的方法论问题,阿佩尔在其晚期著作中给出了回答。阿佩尔用他的“自我征询原则”修改了哈贝马斯接受对类历史进行自我反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案的方式,从而使对真理的先验语用标准和商谈伦理规范的承认必须被假设为世界历史进程的“准目的”。通过谈论“准目的”,阿佩尔将自己与“历史由目的引导”的形而上学假设拉开距离。相反,自我征询原则旨在进行具有实际目的的历史重建:通过将先验语用和商谈伦理的合理性标准作为评估发展现状的决定性标准,它想要在世界历史进程中挖掘尚未被开发的、可以描述性地展示的潜力,并促进这些潜力的实现。
作者 张万强(译) 凌菲霞(校) 陈杨(校) Smail Rapic;Zhang Wanqiang
出处 《现代哲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29-38,共10页 Modern Philosophy
基金 中山大学研究生国外访学与国际合作研究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全球现代化史的哲学考察——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看”(23JD720004)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欧洲马克思传记史研究》(GD24YZX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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